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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 索赔好难

123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29岁的儿子本为某外企的专业摄影师,在乘客车外出旅游时,突然遭遇意外车祸双腿残疾,63岁的老父除了向运输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外,还瞄准了与车票相连的两份1元钱保险。昨日上午,几经碰壁的余先生再次找 到保险公司,要保险公司为这1元钱保险“买单”。
  车祸导致1死17伤
  昨日,余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去年9月29日的一起车祸。当日,儿子小余在新南门汽车站购买了前往康定的旅游车票,并购买了2份1元钱保险。不幸的是,当晚 23时许,发往康定该趟客车在途中与货车相撞,酿成1死17伤的惨剧。儿子小余在车祸中严重受伤,并落了个双腿残疾。
  余先生出示了当地交警下达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医院的出院证明,以及由甘孜阳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给出的鉴定结论:小余伤残左下肢为Ⅸ级伤残,右下肢为Ⅶ级伤残。
  儿子残疾父亲索赔保险公司
由于客车运输公司在事故中负全责,小余在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全部由运输公司垫付,但今年3月份,运输公司停止了支付费用,希望协商一次性解决此事。因经济问题,父亲无奈将儿子接回家疗养。在整理资料时,老余注意到了与车票连在一起的两份1元保险。两张1元保险票据的保险费均为1万元,其中旅客在乘车旅途中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保险公司按照不同比例给付,最高不超过9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余先生经过仔细核算,该保险公司应赔付儿子3000余元。按照保险票据上的地址,余先生找到保险公司替儿子提出索赔要求。
  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
  “不赔啊!”余先生称,保险公司根本不认同甘孜州作出的伤残鉴定,只认同保险公司指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从而几次作出拒赔答复。对此,余先生认为,儿子的伤残鉴定合理合法,连交警都认同,无疑具有权威性,保险公司没理由不认。同时,重新进行伤残鉴定,至少需要上千元费用,他担负不起,毕竟保险公司也不过能赔几千块钱。
  无奈之下求助本报
  跑了几次保险公司,老余均未能得到满意答复,无奈向本报热线求救。昨日上午,记者随同余老先生一同前往该保险公司,双方再次协商。
  上午12时许,李经理称考虑到余先生的特殊情况,最终做出让步:如果小余按照保险条款重新鉴定了伤残等级,达到理赔条件,保险公司给予相应赔偿,并支付鉴定费用;但如果重新鉴定结果达不到理赔条件,鉴定费用由余家担负。这样的协商结果,老余表示接受,但他对于这1元保险最终能否获赔,心中仍有个问号。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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