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波朱某鄞州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近20万元案例
朱某,系安徽省池州市来宁波外来务工人员,系农村户籍。2011年8月份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其头部严重受伤。后经宁波市诚和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九级伤残。
通过吴德朝律师的网站,朱某委托吴德朝律师为其维权。接受委托后,吴德朝律师进行了认真地调查取证工作。准备好相应的证据资料后,吴德朝律师为朱某书写诉状、证据清单、赔偿清单,将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立案后,吴德朝律师几次和主办法官联系沟通,希望尽快获得赔偿。2012年9月底,经过法院的主持调解,朱某获得按照城镇标准相应的赔偿,共获得近20万元的赔偿款项。朱某及家属对最终结果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