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分 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春运期间票价乱涨价行为呢?

123发布时间:2024年2月18日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杨福生,邯郸交通事故律师,现执业于河北中大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分

  在实践中,乘坐网约车出行方便快捷有经济实惠,那么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分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网约车星期后受到了极大的欢迎和关注,乘坐网约车出行方便快捷有经济实惠,所以现在很多人出门都喜欢网约车这种方式。但网约车并不是百分百安全,因为司机的驾驶水平参差不平,那么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分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分

  报警后,交通部门认定,按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

  二、网约车出事故,该谁赔

  1、擅自用于运营,保险公司可拒赔

  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2、约车平台应负责

  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

  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主体。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

  3、APP预约发生事故理赔风险提示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分的相关内容。综上,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春运期间票价乱涨价行为呢?

逢年过节,与火车站、高铁票、车站等地接驳的市内公共汽车甚至一些长途客运汽车抑制不住暴利的冲动肆意涨价。春运乱涨价现象也广大出行的市民所诟病,投诉也会不断增多。

  根据有关通知,道路客运票价不得在政府指导价外另行加价,客运站场不得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执行政府指令性运输的经营者,不得在政府定价的范围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据有关消息,我国政府对客运票价实行最高限价,并允许承运方自行向下浮动。平时由于乘客少,承运方往往采用降价优惠吸引乘客,但一到了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承运方就会提价至最高限价。;较平时涨幅较大,这就容易让乘客误认为是在乱收费。;

  

  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春运期间市内公交票价乱涨价行为呢

  根据《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价格问题由物价部门负责,市场管理问题由工商部门负责。客运班车价票实行政府指导价,跨省、市的客运班车可自主定价但不得超过指导上限,如出现哄抬票价、拉客、宰客、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市民可保留证据,并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

  在春运期间,相关部门会深入客运站场等客源集中地,对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客运企业、客运站场严格执行客运票价管理的各项规定。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如果违规收费,营运车辆将受到什么样的惩处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对擅自提高票价或在标价外加收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处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要求,各大汽车客运站必须将上限票价在售票大厅公示。市民购票时,可事先查询票价信息。如发现有超出指导价范围的售票行为,可立即向物价部门投诉。



All Right Reserved 邯郸交通事故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0330203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